缘起观是佛教的根本教理,《楞严经疏》说:“圣教自浅至深,说一切法,不出因缘二字”。“缘起”并非佛陀所“创造”,而是宇宙人生本来的、普遍的理则,佛陀只是“发现”了这个自然的法则,再将此宇宙人生的真理对众生宣说、开示。
佛教的缘起观说明了人类与其他生物,人类与自然共同构成了一个生命共同体,彼此一荣惧荣,一损惧损。因此,人类以天地境界的视野与心怀,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进行各种活动。佛教的这一思想与马克思主义观点有相似之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归根到底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3卷、23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
天地人生,即天地境界的人生,是人生境界的较高阶段。人生境界按盛名学者冯友兰的说法是人们对人生的觉解,共分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中的人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清楚的认识,其行为往往顺户习俗而行是一种近似“混浊”的意识境界。功利境界中的人以“自我”和求利”为中心展开活动,其行为在客观上可以利他,然其境界却很有限。道德境界中的人“自觉”人的的社会存在”性,其行为主要特征是“利人”。道德境界之后的天地境界是人存在的较高境界,达到此种境界的人超越了人己、内外、物我的区分,天人合而为一,最终使人道于天道走向统一。
人同时又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自然性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原则。
当然和谐和共生论并不是要求人们无所作无所为,消极地保持人与自然原始和谐的共存,而是要求人们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寻求人与自然在共同发展中的动态平衡。和谐共生论也并非要求人类不使用和发展科学技术,但人类会应该自觉地反思现代科技的价值,不仅使人享受现代科技的福祉,而且也应考虑科技对“人的无机身体”——自然的可能效应。
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是天和、地和、人和。天和,指人与自然的和谐;地和,指社会关系的和谐;人和,指人类心灵的和谐。人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地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天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外延。
(本文作于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