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维州西北部Wangaratta市的
Matthew Evans最近收到了一个通知,
通知上明令禁止他
——不许遛他的宠物Grunt!
因为他的宠物如果在公共场所散步
就是违反了当地法律,
如果无视通知继续遛的话
还会被罚款806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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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规定?
宠物都不让遛?凭啥?
Evans生气的将此事发布在社交媒体上,
果然大家一致对他表示了支持,
甚至有几百个留言表示:
愿意为他的宠物提供遛弯的场地,
尽管他的宠物是一只
300公斤!的!宠!物!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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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之所以明令禁止Evans带着Grunt遛弯是因为,维州西北部有法律规定一个人不能在市政所有的公共地方阻碍别人安全与娱乐。
但是Evans表示不服,Grunt虽然体型巨大,但是他性格非常的温柔而且动作缓慢。
它的危险系数和宠物狗其实不相上下。
它只是一只xxxxxxl号的小宝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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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s为Grunt叫屈:它虽然是只猪,但它也是需要运动的啊!它每天大概需要散步1个小时否则的话他会心情沮丧,会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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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Evans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求助信息之后,其中一名热心网友表示,
“来我家的牧场啊,你可以带它来这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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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Evans却说那里真的不是一个合适的场地。
因为Grunt体重大但是猪蹄小啊,所以走在草地上就容易陷进去,那么小猪蹄就会变成比较泥泞。
看来看去还是市政厅的小道上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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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aratta市长Dean Rees表示我们禁止主要是因为接到了一些关于Grunt的投诉,它带来的安全问题让我们很是困扰。
Grunt抢了一个小孩的吃的;警察需要帮忙控制住一头从猪圈里跑出来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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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说:其实就和遛狗一样,只要你遛它的时候拴住你的猪,你就不算违法。但是我们担心是因为它体积实在是太大了!
但是Evans表示:Grunt很受欢迎的,小朋友都喜欢喂他,也没有人投诉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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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Evans希望双方能妥协找到办法,“或许我们只在特定地区的小道上遛他,而不是禁止他踏上所有公共场地。”
市政厅也会开会讨论Grunt的遛弯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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