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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府政府昨日(22日)公布,为防新冠肺炎在澳门传播,澳门政府刊登两项行政长官批示,由今日(23日)零时起,若过去21天内,曾到过中国以外地区的内地、香港及台湾居民,禁止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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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以及《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颁佈了相关批示。禁入境指令在今日(23日)零时起实施。
继前日政府宣佈两周内曾到内地及台湾地区以外的国家地区者,入境医学观察增至二十一日之内后,特区公报昨刊登两项行政长官批示,自今日凌晨零时起,所有在入境前二十一日之内内曾经到过中国以外国家或地区的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居民,禁止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本澳传播。
公共利益可豁免
基于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紧急救援,以及维持澳门正常运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况,卫生当局可豁免相关人士遵守有关的措施。
澳门行政长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颁佈了第二四一号批示及第二四二号批示。上述主要是第二四一号行政长官批示的内容。
至于第二四二号行政长官批示,同样关乎疫情防控:自今日凌晨零时起,不拥有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二十一日之内在内地逗留,且属家庭团聚或其他与澳门有密切联繫的例外情况,经卫生当局事先批准,方可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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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21天堵漏
该两批示都是现行的入境管控措施的“加辣”版。今年三月廿五日起,本澳已禁止所有入境前十四天内曾经到过外国的内地、香港及台湾居民入境本澳。全部外国人亦禁止入境。至第三季疫情相对缓和,当局允许与本澳有密切关係的外籍人士,之前在内地逗留满十四天,经申请获批后可入境。
上述相关期限与新的医观日期统一为廿一日之内,避免日程不一以致防疫漏洞。日前疫情应变协调中心亦表示,当局已与珠海有关方面协商,若香港入境珠海不足廿一日之内者,其健康码不会显示为绿码,即不能入境澳门。
设专线接听查询
卫生局表示,因应部分人士对隔离医学观察政策有疑问,当局昨上午十一时三十分运作专线电话28561122,安排更多人手回答相关措施的查询,每日早上九时至傍晚六时接听查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