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近日批评法国实施“罩袍禁令”,认为这项法律对于在公共场合穿戴遮盖全脸面纱而遭罚款的两名女子构成“侵权”。
据台媒援引法新社报道,两名法国女性2012年因穿着仅露出眼睛的罩袍“尼卡布”(niqab)而遭判有罪。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近日呼吁法国政府补偿两名女子,并检讨2010年通过的“禁止民众公开穿戴遮掩脸部的衣着”法令。人权委员会发声明说,“法国这项法律不成比例地伤害请愿人表明她们宗教信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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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宣称此禁令基于安全和社会面的理由而有其必要,但未能说服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表示,“这道禁令非但无法保护遮盖全脸的妇女,还可能产生反效果,导致她们被关在家中,阻挠她们获取公共服务的渠道,将她们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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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由独立专家组成,要确保各国恪遵人权承诺,但并没有强制力。委员会虽表示法国的禁令“影响太广泛”,但仍认为政府可在特定情况下要求人们露出脸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