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孕妇经常被拒签表示不理解,明明美国没有禁止赴美生子,海关也没有专门针对孕妇禁止入境,为什么告知自己怀孕的情况下有时还会被拒签呢?
其实美国海外签证官对孕妇的拒签,并不是基于赴美生子违反了美国的某一法律,而是因为美国移民法赋予海外签证官很大的事实裁量权,签证官行驶裁量权而拒绝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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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INA法案214(b)条款,海外签证官对签证申请人进行严格的事实审查,首先一律假定申请人有“移民倾向”,然后由申请人自证没有移民倾向。如果海外领事馆的签证官整体上认可申请人的主张和信用,且没有移民倾向,就会颁发签证。如果签证官衡量申请人的整体情况,认为申请不符合美国移民法和签证目的,就会拒签。尽管美国国务院有权审查签证案例的判定情况,但其管辖范围仅限于司法解释,而不是裁定事实,海外签证官对于所有的签证案例都有最终判定权。
赴美生子妈妈们在申请美国签证时,使领馆签发的一般都是B-1/B-2的商务旅行签证。我们知道B-1针对商务活动,而在B-2项下包含着旅游和医疗两个方面。
这里小编给大家做个科普,赴美生子是以生育旅游为主要目的赴美活动,美领馆签证官们对于赴美生子妈妈们的审核标准也会以医疗为主。所以从本质讲,赴美生子所申请的签证是医疗属性签证。
一般签证官会对B2签证申请人的情况作一个整体衡量,并不会简单的因为申请人怀孕了就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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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核心考察标准一般是:
1、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能自费承担赴美生产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占用美国医疗福利;
2、确保申请人能够如期的返回,没有移民风险。
例如签证官会考虑孕妇有没有故意隐瞒本身到美国的真正动机,有没有对签证官说谎。如果存在这样的行为,签证官就认为申请人缺乏诚信而拒签。又如,当孕妇如实反映赴美生子的目的,签证官会考虑申请人是否会滥用美国的医疗福利制度,是否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支付其所有支出。如果签证官存有疑虑,也会拒签申请,总之签证官会从整体上衡量,对签证申请作出一个最终判断。
收关小编啰嗦一下大家对于所谓“诚实签”的疑问。诚实是办理任何类别签证的正确前提,并不仅仅针对赴美生子,否则就有欺诈嫌疑。而诚实不仅要目的诚实,更重要的是材料也要真实,妈妈们不要被某些概念所欺骗而偏离了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