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和美国大部分州一样都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双方没有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约定下,在婚姻持续状态下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过程中,共同财产要根据合理的市场价格平均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减掉共同债务所剩的财产,各得一半。平均分配,并不是说每件东西或是财物都要一分为二,而是双方收关分得的财产的总市值大致相等。关于各项财产的具体分配,双方还是要协商或是由法院裁定。双方可以约定或由法院裁定一方获得房产,另一方获得银行帐户中的存款,而双方获得的财产市值大致相等。法院基于孩子稳定生活的需要做出判决让有小孩抚养权的一方分得住房,或是基于实际考虑让经营某个公司的一方分得公司而得以继续经营,而另一方获得数额相应的补偿。如果财产的市值无法适应分配的要求,法院有可能裁定出售某部分的财产然后再行分配。夫妻双方婚前的财产则属于个人的财产。另外,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赠与和继承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部分在离婚过程中,另一方无权分得。如果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赠送给自己小孩一栋房子,这栋房子属于被赠送方的个人财产,房子出租的租金属于个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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