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澳洲首要条安乐死法案在维州正式生效了!
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生患绝症的维州人可以要求医生用药物结束自己饱受折磨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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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专家预计,这项法案一旦生效,每年都将有约150人申请安乐死。
不过安乐死法案的通过,也不意味着谁想死就能找医生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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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申请
根据法案,安乐死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身患绝症生命不足6个月,或因神经退行性疾病生命不足12个月;
申请人承受着不能忍受的病痛折磨;
申请人必须在维州居住超过12个月;
申请人须为澳洲公民或永居权持有人;
申请人须为心智健全头脑清醒的成年人;
申请人必须符合68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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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操作
不过虽然今天法案就正式生效了,但就算今天申请安乐死,也至少要等待10天才能完成这一过程。
从2017年,这项法案以微弱的优势勉强通过至今已经18个月了。
这18个月内,维洲为这项法案建立了一个完善的评估和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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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乐死法案在维州通过
所有申请人都需要在一个独立的审查委员会和验尸官将跟踪和监测下完成安乐死的全过程:
患者必须提出至少三个明确的申请原因及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患者本人;
两名经验丰富的医生将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其中,至少一名是医学专家;
获批的药物将获得致命药物许可证,药物必须由患者自行管理;
医生只能在患者生理情况严峻无法自行用药的情况下,才能帮助患者用药;
只有The Alfred Hospital的化学家才能参与药物准备;
患者用药时,医生无需在场;
从申请到接受药物的过程至少要有10天的冷静期;
未使用完的致命药物须在患者死亡后15天内归还;
申请必须经卫生与公众服务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批准;
独立审查委员会必须监察全程每个步骤;
使用安乐死药物离世的死者,其死亡证明上的死因将记录为“自愿协助死亡”(voluntary assisted dying);
须通知验尸官该死者为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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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惩罚
如果违反了以上的规定,也将面临十分严厉的惩罚:
任何违反“自我管理条例”的人,都将面临较高无期徒刑的惩罚;
*根据法案,致命药物只能由患者本人保管和使用,任何从患者手中拿走药物的人,无论原因,都会被视为违反“自我管理条例”。
任何诱导患者提出安乐死申请的人,都将面临较高5年有期徒刑惩罚和巨额罚款;
向患者建议安乐死方案的医生都将面临行业不当行为调查(professional misconduct 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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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想死,也是不容易啊。
这项法案的生效,无疑让长期和病魔斗争、已经筋疲力尽的患者们看到了解脱的希望,但也不乏有很多人认为这项法案是对人权的剥夺。
昨天晚上,还有大批抗议者,高举标语牌,在维州议会大厦门口抗议这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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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安乐死,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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