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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1日,新西兰《住房租赁修正案》中的部分重大条款即将生效,届时将通过对房东和房客的进一步约束影响新西兰约150万人的生活。
首先,租赁法庭针对坏房东或坏房客做出裁决的能力从5万纽币提高到10万纽币,而较具争议性和较大的变化之一是房东将不能无故终止合同。
如果房东打算出售房屋还是可以终止合同的,但需提前90天通知房客,而不是现在的42天。
抑或房东提出其它真实理由,如拆除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房客有法律所列的3种反社会行为、或是租户在90天内的3个不同场合拖欠租金超过5个工作日。
就房客具有反社会行为而言,房东将必须在90天内向租户发出3份书面通知,说明其每次相应的反社会行为,然后再向租赁法庭申请终止租赁。
除了终止租约方面的法律调整,其它新的主要变更条款包括:
不得在一年内提高租金
广告位的招租广告上必须写明租金价格
房东不得禁止房客对房屋进行小规模更改(如粉刷其它颜色墙壁涂料)
房东为租户免费安装光纤宽带(除有特殊豁免外)
房东须按照新的规定与租户签署书面租赁协议等
此外,新的法律规定将对租户的隐私提供更多的保护:在诉诸司法方面,禁制令可以从租赁法庭公布的裁决中删除租户姓名和身份细节。这意味着房东将更难从已有的裁决中找到租户的名字。
很多房东强烈反对这些变更规定,称他们将提高租金,因为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将大于收益,或是将其房产撤出租赁市场。
还有一些房东说,他们将会出售房产,以避免租赁房屋中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