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欧盟委员会祭出重手,将未能遵守空气质量法规的六个成员国诉至欧洲法院,其中法国赫然在列。法国政府迅速做出反应,表示将尽快采取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德国表示不服气,认为欧盟如此动真格没有考虑到德国近年来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做出的努力。
这意味着如果上述成员国未作出改变,将会受到处罚。空气污染涉及法国 24 个地区和大城市, 包括巴黎、里昂、马赛、尼斯甚至是斯特拉斯堡在内的城市都未免受其“害”。法国没有否认二氧化碳排放超标,但认为欧盟评判标准也应该考虑到各国面临的结构性困难。
但法院认为法国二氧化碳排放超标是个事实,足以可以证明法国在这方面的缺失。欧盟法律规定,成员国二氧化碳排放超标被认定后,需要设立相关方案,抑制污染气体排放。但问题是法国并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改变现状, 连续七年超标。
根据欧洲环境署的测算,欧洲每年因为空气污染颗粒而造成 40 万人早夭,其中德国6.6万人,意大利6万人,法国3.5万人;而因为二氧化氮则导致欧洲每年7.5万人早夭,其中英国1.4 万人,德国1.28万人,法国9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