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多少年轻人因为没钱买房不敢面见丈母娘,也无颜面对为自己操劳半生的父母。又有多少情侣为了房产证加名闹得不欢而散。相比之下,德国人租房结婚的简单爱情令国内年轻人艳羡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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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年德国房租飙涨,难缠的房东和紧张的房源让不少家境较好的德国人选择“啃老”买房。但是,结婚买房笑嘻嘻,离婚分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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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较高法院(BGH)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女方的父母出资为女儿与其男友购买了一套房产,谁知小两口的感情*在短短2年内发生变故,最终分道扬镳。那么,这套由女方父母购置的房产总归应该属于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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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德国较高法院判决,只有当男女双方的婚姻/恋爱关系在极短的时间内意外结束(也就是“闪离”)的情况下,男方/女方才必须将对方父母之前所赠的财产退回。
德国联邦较高法院(BGH)首席法官Peter Meier-Beck表示,在大多数人的概念里“送出去的礼物就不能再要回来”。事实上,父母或房产赠与者都清楚世上不存在没有风险的婚姻,到底爱情的小船说翻就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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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按照相德国关法规,男方/女方在离婚后不必将对方父母赠予的全部财产归还,至于最终具体能够分得多少,法院将依照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持续时间来判定。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在此类纠纷案件审理中,男女双方是否登记结婚对案件审理并无影响。因为无论是否登记结婚,在一段稳定关系中,赠予房产的一方都是抱着想与对方共度余生的美好期望,双方付出的感情和信赖的多少并不由结婚证书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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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较高法院(BGH)在此前审理过一起发生在勃兰登堡的类似纠纷案。在该案中,一对德国夫妇为了支持他们的女儿与多年的男友买房,花费了10多万欧元。不久后,女儿与男友分了手,这对德国夫妇希望女儿的前男友能归还这些不属于他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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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兰登堡高等地区法院(OLG)在2016年对该案做出判决,要求前男友必须归还超过90%的钱款。法官称,女方父母认为女儿会与男友共度一生,所以才耗费巨资帮助他们购置房产。
而在前文所述的案件中,女方在购房两年后与男方分手,期间与男方共同享有父母赠与的房产,根据联邦较高法院最终判决结果,男方不必将钱款全部归还,只需将大部分钱款退还女方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