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2019年4月30日,欧洲人权法院(CEDH)对植物人Vincent Lambert的“死亡”判决再度引发法国对安乐死的争议。
儿子被医院放弃,母亲致信总统求救命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法国于2005年通过了被称作“被动安乐死”的“雷奥内蒂法”(la loi Leonetti):该法案虽禁止医生为绝症病人注射致命药物,但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停止无望的治疗。2016年通过的“克莱埃-利奥内蒂法”(Loi Claeys-Leonetti)进行了补充,法国开始允许医生在尊重病人和家属意见的情况下,为绝症晚期患者进行“深度而持久的镇静并结合镇痛措施,直到死亡”(sédation profonde et continue jusqu'au décès associé à une analgésie)。
法国有关安乐死的争议事件中,较具代表性的应该就属Vincent Lambert的纠纷。Vincent Lambert 2008年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只能靠人工维持生命,2013年他的治疗医生集体做出决定,根据2005年Léonetti法案向他的家人提议停止人工维持生命,由于家庭成员意见不一,此案于2015年诉讼到欧洲人权法院,法院判决停止治疗并认为这不属于违法生命权。
一个月后,Vincent的父母要求复审,但被驳回。根据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医院决定重新着手对Vincent停止医疗的程序。Vincent的父母随之将医院和医生告上法庭。又经过多年官司,2018年1月,法国较高行政法院驳回Vincent父母的上诉。4月,Vincent医生再次做出停止治疗的决定,这已经是对Vincent的第四次“死亡判决”。随后,Vincent的母亲通过《费加罗报》写下一份致马克龙的公开信,希望能维持儿子的生命。
这位母亲在信中写道:“总统阁下,几年前,2013年的4月29日,我在儿子的床头眼睁睁看着他一点点死去。他只是残疾,也并不是致命的残疾,我却看着他一点点地死去。我当时相当震惊:当时他们(医院)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断了他的营养供给。Vincent在长达20多天没有吃东西,他们当时还减少给他的水份供给,他当时已经脱水。Vincent当时看着我,他哭了。泪水从脸颊缓缓流下。在那一刻,我知道他受着痛苦的煎熬,但不是因为疾病,是因为我们抛弃了他,给他判了死刑。我当时花了十一日之内的时间来让他们给Vincent重新装上胃部导管来让他进食。这就是尊严?这就是医学?我不相信!而且,我不懂是哪条法律,哪种政策想,并且认定,该拒绝治疗,把一个活人处死!”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4月20日,Châlons-en-Champagne行政法院判决对Vincent的身体状况重新再做一次鉴定。11月18日上交给法院的报告中表示,Vincent的植物人状态是无法逆转的,已无法使其重新恢复意识。2019年4月24日,行政法院批准了医疗单位停止治疗Vincent Lamber的决定。Vincent父母继续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上诉。
2019年4月30日,欧洲人权法院驳回了Vincent父母对行政法院判决的上诉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说起法国近来受到争议的安乐死案例,不得不提14岁少女Inès。Inès从2017年6月起陷入昏迷,在父母反对的情况下,法国行政法院判决允许对其终止治疗。接着,孩子的父母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仍采取原判。最终,医院于2018年6月关闭了Inès维生系统开关。
近一年来,Inès都在重症监护室内依靠呼吸辅助机器维持生命。医生认为Inès的疾病“几乎不可能好转”,因此建议按照“克莱埃-利奥内蒂法”停止治疗,让患者自然死亡。这是首要次由法国较高司法机关裁决允许一名处于植物人状态的孩子,在父母反对的情况下,采取被动安乐死的措施。
靠父母争取来的一线生机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另一位被医院“判死刑”的孩子却迎来了完全不同的命运。2016年11月,1岁左右的Marwa被检查出神经系统已遭到病毒严重且不可逆转的损伤,出于对未来治疗的悲观态度,院方建议Marwa的父母放弃治疗。女孩父母和院方因未能在是否继续治疗的问题上达成一致,从而告上法国马赛行政法院,但后者在数小时的激烈讨论后做出了坚持救治的决定。
今年4月,在经过父母及民众不断的请愿和努力之后, Marwa将在土伦接受核磁共振检查,以协助来自中国的医生对其展开救治工作。此前,Marwa的父亲将检测结果带往中国后,中国医生表示“尚有一线生机”。
链接:法式被动安乐死:“克莱埃-利奥内蒂法”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以下情况的绝症患者可申请“镇静”被动安乐死:患者预后极差,生存期很短,且没有任何治疗措施可减轻患者痛苦;患者决定放弃预后极差、生存期很短的绝症治疗,而且患者可能将面临无法忍受的痛苦。当患者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且在预立医嘱中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或者没有向“医疗护理授权代理人”(personne de confiance)或家属留下相关反对意见,医生可以为绝症患者申请采取“镇静”被动安乐死。
是否采取“镇静”被动安乐死的决定,必须征询第三方医生的意见,且这名医生不能与主治医生存在上下级关系;必须经过医护团队的商讨;必须尊重患者预立医嘱。
当停止无望的治疗后,由医生为患者执行“镇静”措施。所有过程都需记录在患者的医疗档案中,若为绝症晚期患者进行“深度而持久的镇静”措施须阐明动机,“医疗护理授权代理人”(personne de confiance,若没有则是家属)必须被告知动机。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是“镇静”措施导致患者死亡,而是患者疾病自然发展所致。其次,“镇静”措施的作用只能是使患者在较为‘舒适’的情况下死亡。收关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澄清“镇静”措施的最终目的是缓解痛苦和改善生命末期状况。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从这三起轰动一时的案件可以看出,“克莱埃-利奥内蒂法”存在的几大争议点。首先是,法律中有些概念模糊不清。法律中关于可以实行“镇静”措施的条件:患者预后极差,生存期很短,且没有任何治疗措施可减轻患者痛苦;患者决定放弃预后极差、生存期很短的绝症治疗,而且患者可能将面临无法忍受的痛苦。其中,首要种情况下,“生存期很短”,但总归是多久并没有具体规定。为了避开有关主动安乐死的伦理问题,“克莱埃-利奥内蒂法”强调,“镇静”措施只能用于生命末期以缓解痛苦,但生命末期具体是死亡前多久?几小时?几天?还是几周?由于定义上的模糊,使得“克莱埃-利奥内蒂法”也承受着与“主动安乐死”相似的伦理压力。甚至两者本身的界限在实际操作中也很不清晰,甚至一些患者在无法进行主动安乐死的情况下,“退而求其次”,通过申请“镇静”措施以走向死亡。
其次,如何鉴定“患者决定放弃治疗”的情况?如果患者表述“我想进行麻醉”、“我不想窒息死亡”或者“我不想停止这一切”而不是准确地说出“我想进行深度而持久的镇静”这句话,那又该如何判定?这将会对医生造成困挠,因为医生无法精准地知晓对患者采取的实际措施是否完全符合患者所表达的意愿。
法国国家临终关怀和姑息疗法中心(CNSPFV)于2018年11月份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对于这种无法挽回的“镇静”措施,许多临终关怀医疗团队都持保留意见。一部分人认为,这不是符合他们心中所秉持的陪伴患者走向生命尽头的方式。图卢兹大学医科教学和医疗中心(CHU de Toulouse)的心理学临床医生Pascale Gabsi认为“对死亡的要求通常都会让医疗团队无法接受”,为此该医疗中心对具体实施“克莱埃-利奥内蒂法”进行了长达数月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