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要把我们榨干了!欧洲议会还不管吗?欧洲多国记者愤怒抗议

来自:欧时大参 0 0 2019-03-18

最近几个月,因为通过了一项旨在保护原创作者版权的欧盟法规,欧洲议会和谷歌等互联网巨头闹掰了。在动动鼠标就能复制原创内容并产生效益的今天,为什么欧洲议还要如此执着于保护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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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图为欧洲议会通过该法规的现场。


这项法案讲什么?


2018年7月,欧洲议会的议员阿夏尔·沃斯(AxelVoss)首次发表了一份针对数字时代如何保护原创作者版权的法规。经过多番修改,同年9月12日,欧洲议会以438票赞成、226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这份法规。


根据欧洲议会官网上的介绍,该法案的要点包括“互联网巨头在使用作家或记者的作品时,必须支付费用”“小型/微型的平台不在法案管控范围内”及“当出版社通过版权获得收益时,必须支付给原创记者相关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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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图为欧洲议会官网截屏。在官网上称,该法案并不针对网络百科全书(如维基百科)这种非商业模式的平台。


投票结束后,议员阿夏尔·沃斯表示很高兴能得到多数人支持的结果:“我知道很快互联网巨头们就会进行强有力的游说活动,但现在议会内部还是在支持这样一个原则,即保障欧盟内部的创作者有公平的收入。”

 


这项法规保护谁?


从上述条例中可以看出,这项欧盟法规旨在保护原创作家和媒体人


在实际中,该法规确实也获得了这两个群体的支持。媒体对这它尤其拥护,法国左翼媒体《解放报》称这项法规“事关媒体行业的生存”。


此前,来自法新社的记者Sammy Ketz和10多位来自欧盟各国的记者针对这一现象发表过共同声明:


“Facebook和Google没有聘请过任何一个记者,没有自己生产过任何原创内容,但是却可以通过发布广告和记者们的作品赚得盆满钵满。与此同时,我们(媒体)却要因为财政危机而解雇自家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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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的记者Sammy Ketz。

的确,因为互联网的发展,欧洲的媒体行业目前面临严重财政危机。


以法国为例,自2000年后,法国媒体行业——无论是纸质媒体、电视或广播——都丧失了超过10%的广告市场。与此同时,Facebook和Google却通过使用记者的原创内容而吸引了超过35%的广告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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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Google为例,在Google Actualités的页面上,可以看到每天各大媒体头条的链接,有时候还可以看到相关的图片。有相当一部分用户看过这一页面之后不会再点开具体的链接。在此情况下,广告商会更愿意把广告投放在Google Actualités上,而非各大媒体的页面里。


对此,《费加罗报》的总经理马克·弗耶(Marc Feuillée)曾心痛地表示:“媒体从纸质版成功转型成了数字版,但它们没想到自己的广告收入会被以这种方式剥夺。”

 


互联网巨头如何回应?

 

据法媒Le Télégramme 报道,Google对这一法规持强烈抵制态度


Google指出,自法规出台以来,自己网站的点击量就下降了45%。


它还提出了一项更为严重的警告:欧盟的这项条令在某种程度上会左右用户的搜索结果,因为很多新闻的标题和图片都无法检索,或者很多页面都无法加载。


在刚刚过去的冬天里,谷歌在Youtube上的官方频道公开反对该法规中的第13条,并扬言要关闭数百万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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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欧盟议会。法规第13条规定:互联网平台需要进行技术部署,在搜索结果里自动过滤受版权保护的原创内容。


但尽管有抗议,欧盟并没有阻止保护版权的脚步。2月14日,欧盟已经根据该法案进行了首要场改革。



中国是否可以借鉴?


关于网络巨头“压榨”原创作者的例子,在中国的互联网史上也是屡见不鲜。


以早前的新闻事件为例。在2009年,英文《中国日报》就报道过Google公司被中国作家们指控的新闻。那时Google下属的“谷歌图书馆”在没有征求中国作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们的作品扫描入库或列入扫描名单,涉嫌侵权。


此外,作家韩寒曾在2011年发表了一篇《为了食油,声讨百度》的文章,详细叙述了“百度学术”中可以无偿找到许多中国作者的电子版作品,对整个出版行业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他写道:“百度赶上了一个正确的年代,因为只有在这个年代里,你可以肆意的对作家音乐家影视工作者侵权,当然,最关键的是百度赶上了一个正确的国家,只有在这个国家里,你对几乎全文化行业侵权了以后还能受到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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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韩寒等多名作家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最终获胜。百度需支付韩寒等作家经济赔偿17.3万元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的诉讼请求

当寰球第三大通讯社的记者公开抗议,表示“记者冒着生命危险,保证原创的作品内容可靠、多元、完整,但受益者却不是这些媒体人”时,当欧盟议会的“老顽固”不顾时代潮流、不顾国际大公司的叫嚣而通过一项保护版权的法规时,我们是否可以窥见一个更加尊重原创的未来?


如今互联网已经过了三十岁的生日,关于在互联网上保护原创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建设也在不断完善,或许是时候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以“分享”为核心的互联网精神,也该有一个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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