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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左翼民主党人伊丽莎白·沃伦也建议引入类似的“超级富人税”,根据一项民意调查,多数共和党选民对此表示赞同。瓦伦的“超级富人税”针对的是资产超过5000万美元的人群,符合这个标准的占全美国人口不到0.1%。根据这位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估算,引入该税制的首要年,美国国库就能有2120亿美元税金收入。
这样一个税制能否在德国生效?德国经济研究研究(DIW)的税制专家斯特凡·巴赫表示,按照美国的这个标准,以德国2014年的财政数据为例,德国将因这项财富税增收177亿欧元,比一直以来争议不断的团结互助税(150亿欧元)创收更多。这177亿欧元由最富有的8100户家庭支付,这个群体是德国人口的0.02%。
斯特凡·巴赫根据德国人的购买力,对美国民主党人沃伦的税金计划进行了调整。首要,资产不超过4000万欧元的人不需要缴纳财富税(美国:资产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群体);第二,资产在4000万至8亿欧元之间的人群,每年应缴纳财富税2%(美国:资产5000万至10亿美元的群体);第三,资产超过8亿欧元的人群,每年应缴纳财富税3%(美国: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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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斯特凡·巴赫的计算,4000万欧元标准线上的8100户家庭拥有净资产总额1.1万亿欧元。2%的税点会带来每年156亿欧元的税收。而每年3%的税点,会让资产超过8亿欧元的德国130户最富有家庭掏出210亿欧元充盈国库。
他认为,税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贸易、销售和公司税赋信息轻松确定2到3万个疑似案例。这些家庭必须向税务部门披露其财产,过滤出最富有的8100户家庭支付所谓的“超级富人税”。他在接受《明镜在线》采访时表示,德国的超级富翁主要出现在掌控中型家族企业的家庭里。
他解释,如果把8000多万德国人的收入由多到少列出清单,清单最顶端最富有的45名德国人,所拥有的财富总额相当于清单后半部分4000多万人的总财富。
其实在2016年,当时绿党提议引入财富税,以消弭社会贫富差距。建议在当时便引发激烈反对,德国新闻频道ntv刊发税制专家米歇埃尔·博曼博士的评论,对引入财富税的做法进行批评。
博曼博士认为,首要,财富税可能违反德国基本法。在实践当中,几乎不可能对所有者的货币和资产进行统一评估。这其中还存在极高的官僚主义风险。关于遗产税的争议已经表明,对房地产和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是多么的困难。但这些恰恰是财富税能够实现宪法正确的先决条件。遗产税还只是一次性的,但财富税需要每年都评估一次,实施过程的混乱将不断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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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由于存在巨大的官僚主义风险以及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费用,国家到收关能够收到的净税额会远比预期的小得多。此外,还可能驱使企业家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往外国,以规避额外税赋。受到财富税最直接影响的是合伙企业,也就是德国的中型企业。公司迁往国外,带来的不仅是税金的流失,还带来就业机会的流失。
第三,两年前的绿党和今天的社民党,都认为财富税的征收对象是超级富翁。但实际上受影响最严重的是广大的中小型企业。财富税不像收入相关的税务,在经济衰退、企业亏损时,依然需要缴纳。这只会加重中小企业的负担。
(欧洲时报/ 张乔楠 编译报道)
编辑:郎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