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可以?72岁华人男子被驱逐出新西兰,就因为捐过精?

来自:新西兰中文先驱 0 0 2018-09-04

72岁的华人男子陶国刚(Guogang Tao,音译)

被判失去新西兰居留权,

并且将被驱逐出境。


而这一切的原因居然是,

他捐过精,

并且没有告诉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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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12年前,陶国刚和妻子、两个孩子申请移民新西兰。


早在2000年,

他为自己工厂里的一名员工徐婉栾(Wanluan Xu,音译)捐精,

但是没有告诉自己的妻子,

也没有告诉新西兰移民局。

徐婉栾随后生下了一个女儿。


2007年,他们一家人的PR顺利到手,

全家移居新西兰。

2011年,在他告诉妻子捐精的事情后,

妻子和他离婚了!


在2008年到2015年期间,

他曾经9次回国探望徐婉栾的孩子。


到这里好像都挺正常的,

到底捐精的百度百科定义是这样的:


捐精,就是捐精志愿者通过精子库或相关机构,把精子捐献给想要孩子的不育不孕夫妇或求精者,是供精与求精方在不发生性关系情况下,使对方达到受孕目的的一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与手段。


划重点:

不发生性关系!

不发生性关系!

不发生性关系!



既然只是做好事,

为啥老婆要和他离婚呢……


新西兰同性婚姻是合法的,

不少同性伴侣都会通过捐精或者代孕的方式获得小孩。

并且可以选择是否要知道另一方的身份,

如果允许的话也可以互相探望。

所以回国探望自己的孩子好像也没什么不对。


不过2014年,

陶国刚和徐婉栾注册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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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可能是因为,

陶国刚想把自己的女儿带到新西兰来,

在帮女儿申请PR之后,

就和女儿的母亲领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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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移民局不答应了:

你还有个孩子?

还是非婚生的?

为什么上次申请的时候不告诉我们?

如果知道的话,

上次申请我们就会好好调查一下你的婚姻状况!


陶国刚的律师表示,

精子捐献者在新西兰的法律上,

并不能算作父亲。

但法庭认为,

他在给自己申请PR的时候已经知道DNA测试结果,

虽然他主观上没有欺骗移民局的想法。


“法庭对上诉人很同情,这是一个守法的人,他只是想在新西兰和孩子们一起生活。”


“不过,上诉人有义务通知移民局,可能影响移民申请结果的任何相关事实或者任何情况的改变。”


“并且,他没有告诉移民局DNA测试的结果显示他还有一个生理上的孩子,这个孩子没有包括在移民申请中,但是他有意向把这个孩子添加到自己的中国户口本上。”


“所以,上诉人让移民局失去了,在真实情况下,全面评估移民申请的机会。”


法庭因此支持移民局做出的遣返决定。

不过,因为陶国刚的家人都在新西兰,

法庭取消了被遣返者在固定时间内不能返回新西兰的政策,

让陶国刚可以申请其他签证,

回来看他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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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先驱酱要提醒大家,

在做签证申请的时候,

一定不要对移民局有所隐瞒;

如果在申请的过程中有情况变化,

比如离婚、分居或者工作变动,

都一定要立刻告知移民局。


在签证申请过程中,

一旦移民局觉得你不诚实,

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大家要引以为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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