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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班牙《欧洲通讯社》报道,该西班牙男子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当时已知资金来源不合法,但仍铤而走险,按照中国情侣的要求,将97.2万欧元转移到西班牙。
之后,国际刑警组织对委托他洗钱的华人男子发出逮捕令。华人男子被引渡回国,而其女朋友则下落不明。
格拉纳达检察院指出,这对中国情侣“为了隐藏这笔资金的非法来源并以合法方式进行转移,通过购置房地产的方式在西班牙投入了大量资金”。2013年7月18日,涉案的中国情侣曾书面授权该名西班牙人可以动用其西班牙账户内的存款,以“支票或存折”的形式办理资金存取业务,并代表他们购置房产、办理相关合同和税务手续。协助他们处理这些事项的,还包括一名居住在西班牙的华人,如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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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3日,西班牙被告从涉案中国人的账户中取出22万欧元购买了一套房产。2013年9月3日,这名西班牙男子再次从其账户中取出58万欧元购买了另一套房产。
2013年10月8日,西班牙被告从账户中取出了7.5万欧元,并在此后相继取出几笔数额不大的款项,作为帮助中国情侣洗钱买房的佣金。
2013年12月12日,这名西班牙被告与其女友共同成立了一家中介公司,负责房产、建筑、安装维修、行政管理、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等生意,并把2013年10月取出的巨款注入公司,试图“洗白”这笔非法资金。
今年9月20日,格拉纳达法院二部将开庭审理此案。目前,检察官将此案定性为情节严重的持续性洗钱犯罪,要求判处其3年半的监禁,以及180万欧元的罚款。另外,检察官还提出了查封西班牙被告的房地产公司、剥夺其2年的地产中介等相关行业执照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