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才赚1000块?奥克兰一华裔被重罚500万

来自:新西兰中文先驱 0 0 2018-08-19

从2011到2016年,奥克兰一名华裔管道工申报的总收入不足1000纽币,却在警方的逃税调查后,不得不出售近500万房产。


根据警方的说法,五年间龚宇平(Yu Ping Gong )及其名下公司收入为210万,而这些未申报的收入都被用于价值超过900万的房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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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宇平(右二)在加拿大参加华社活动。


由于警方指控龚宇平通过逃税获利,根据《犯罪收益追回法》(Criminal Proceeds Recovery Act),高等法院决定冻结其名下8处物业。虽然龚宇平对逃税行为进行了否认,但却同意出售8处物业中的6处,总价值约490万。据本案法官Edwin Wylie,龚宇平希望解决自己的“税务问题”,并将向国内税务局(IRD)支付120万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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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浮出水面


除了管道工,龚宇平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加拿大华商龚晓华的弟弟。警方正是在对龚晓华的调查中,发现了龚宇平的税务问题。


龚晓华,又名 Edward Gong,中国南京人,2002年移民加拿大,并在多伦多建立了囊括连锁酒店和电视台在内的商业帝国。他还参加过有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出席的募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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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宇平的哥哥,加拿大华裔富商龚晓华。


去年12月,龚晓华在加拿大被捕,并被控诈骗及洗钱。加拿大安省证监会指出,2012年1月1日—2017年12月20日间,龚涉嫌向中国公民诈骗性地销售两家公司价值数亿加元的证券。


新西兰警方调查发现,龚晓华通过地下钱庄等方式,从中国的29个账户(使用新西兰IP地址)向新西兰关系人转移了超过7700万纽币资产。


根据《犯罪收益追回法》,龚晓华在新西兰近7000万资产遭到冻结。这也是该法2009年生效以来冻结的较大数额。


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龚宇平参与了龚晓华的犯罪行为。不过警探Craig Hamilton确认, 警方正是在调查龚晓华时,发现了龚宇平的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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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鸟在手,胜过双鸟在林”


警方指控称,龚宇平用来购入房产的资金,正是来自逃税行为获取的非法所得。据本案法官Wylie,龚宇平否认了警方的所有指控,坚称自己或David 22 Trustee Ltd从来没有逃避税务责任。但龚宇平却希望能够规范自己的税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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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晓华(最左,露半张脸)参加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到场的华社活动。


随后龚宇平和警方达成协议,将出售David 22 Trustee Ltd名下的6处房产。龚宇平系公司只此负责人,且占有80%股份。


房产出售后,Westpac银行将拿回140万纽币的购房贷款,并为龚宇平和另一位W女士纳税120万纽币。至于8处物业中的龚宇平私人持有的另外2处,他必须另外支付17.5万纽币,确保房屋不会被出售。该两处房屋价值约300万纽币。


作为协议的一部分,除非法律要求,警方不可透露任何本案的证据。在搜查过程中警方掌握的所有电子设备和文件将被归还,警方不可查阅、复印其中任何文件。


法官Wylie称,协议将为政府带来494.1万纽币,而龚宇平则成功保住了总价达296.5万的两处房产。


鉴于本案将耗费大量时间,审判结果完全未知,出于司法利益的考虑,法官批准了本次协议:古话说得好,“一鸟在手,胜过双鸟在林”。


案件详情一览


  • 2011到2016年间,龚宇平申报收入为929纽币。

  • 龚本人为David 22 Trustee Ltd的只此负责人,持有80%股份。该公司申报收入为0。

  • 警方指控,龚及其公司在上述5年间收入达210万纽币,并购入了8处总价达910万纽币的房产。

  • 由于警方的逃税指控,根据《犯罪收益追回法》,8处房产已被控制。

  • 龚否认任何逃税行为,但同意与警方达成和解协议。

  • 他将保留2处以私人名义注册的房产,价值300万美元。

  • 剩余的价值490万纽币的房产已被没收待售。

  • 房产出售后,Westpac银行将拿回140万纽币的购房贷款,并为龚宇平及另一位W女士向国内税务局纳税120万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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