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我们基本可以确定奥克兰的这一个房产周期已经结束了。投资者们开始重新遵循现金为王的法则,互相取暖过冬,为下一个周期积蓄能量。
----------推广----------
涉案贿款近50万纽币
律师、银行职员被判重刑
根据检方的起诉书,黄康是这起骗贷案的核心人物,他是物业建筑公司LV Park的控制人。这家公司拥有对其所有物业的控制权。通过大幅虚报其投资组合的价值,LV Park以持有的物业作为凭证向银行贷款。黄康的妻子张燕则向银行提供虚假文件,并将这些文件交给律师陈刚,由陈刚转交给银行。而作为BNZ银行家的蒋宗良为获得现金贿赂,处理并批准了黄康等人提交的贷款申请。
起诉书显示,案件涉及76套物业,57个贷款申请,110次交易,骗贷总金额5400万纽币。据悉,每一次交易蒋宗良和另一位负责审批贷款的银行职员Peter Cheng都能得到7000纽币的现金贿赂。其中从蒋宗良那里批出的贷款共计1800万纽币,他被控26项罪名,包括蓄意欺诈和收取回扣等。法官Sarah Katz认为,其全部罪名都成立,最终判处其4年9个月监禁。他必须至少服满一半刑期才能申请假释。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另一位涉案的银行职员Peter Cheng在警方采取行动之前就逃离了新西兰。有确切证据显示他目前正在中国。蒋宗良和Peter Cheng服务的银行分别是BNZ和ANZ,据悉还有另一家海外银行被牵涉到案件中,但该银行的名字仍然受禁止令保护。
涉案律师陈刚也是这一案件的关键人物。陈刚被指控12项罪名,包括蓄意对银行隐瞒买家真实身份的两项指控。此外他还因为未能识别真正借款人、提供虚假和误导性文件以及违反《秘密回扣法案》收取回扣而被指控。法官Sarah Katz认为,陈刚的作用类似中间人,扮演的角色是为黄康牵线搭桥,联系他在银行的“内线”促成交易。据悉从陈刚手中支付的贿款超过50万纽币。最终陈刚被判10项罪名成立,入狱6年,同样至少服满一半刑期才能申请假释。陈刚的刑期是到案四名被告中最重的,法官认为他的行为“严重违背作为律师的信托责任”。
轻判主犯妻子家庭监禁
律师:考虑了“华人文化”
相对蒋宗良和陈刚,另一位涉案人张燕的刑期明显较轻。
作为黄康的妻子,张燕出现在黄康名下多个公司的股东或董事名单上,也在黄康提供给银行申请贷款的多个文件上签字。根据检方的起诉书,张燕向银行提供虚假文件,并将这些文件交给陈刚,由陈刚转交给银行。检方对张燕提出了34项欺诈指控,要求对其处以重刑。
张燕的代表律师Adam Simperingham试图将其罪责全部归咎于黄康。他在法庭陈述中指出,黄康是一个自大狂,有欺诈的天性,“他尽其所能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和财富”。Simperingham表示:“张燕女士与其丈夫的欺诈行为几乎没有关系。张女士并不知道其中存在欺诈。她在公司中非常顺从于黄康。张燕参与公司最活跃的时期是和当地政府打交道,以便获得建筑许可,和公司财务方面没有什么关系。” Simperingham还称“黄康或其他为他工作或与其共事的人”在有关购买房产的文件中伪造了张女士的签名”,“她当时正忙着照顾小女儿。”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法官Sarah Katz最终裁定,张燕34项被诉罪名中的22项成立,判处其家庭监禁一年。对于这一明显较轻的判罚,律师认为这是法官考虑了“华人文化”后的酌情处理。律师Adam Simperingham的同事William Zhang对记者表示,张燕的行为是“极大压力下的结果”,在华人文化语境底下,她很难对自己的丈夫说“不”。他们认为,法官之所以会对张燕轻判,正是采纳了律师的说法,考虑了华人的文化背景,这在新西兰的司法实践中非常少见。
负责此案的严重欺诈办公室(SFO)检控官Todd Simmonds再次重申了这一案件的严重性:“这不是一个失误,也不是不小心掉了帽子这么简单。这是一个复杂的体系,一个精心策划的故意欺诈行为,法律必须严惩这种行为!”
对于奥克兰的华人吃瓜群众来说,黄康这个名字可能还不太熟悉,但如果提起他的另一个名字王刚,恐怕很多人都会说一声“久仰久仰”!早在上一个房地产周期王刚就赫赫有名,据称当时他在奥克兰东、南区和汉密尔顿屯了大量土地,是比炒房更高级的炒地客。2007-08年的房产低潮把他打回原形,当时甚至传出已经破产的消息。此后王刚销声匿迹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新的房产周期到来。
检控官Todd Simmonds指出,黄康欺诈案跨度近三年,从2011年11月到2015年10月。这正是这一轮房产周期最火爆的时期,投资者都无所不用其极,想尽办法要从银行贷出钱来买房,而银行对此恐怕也乐见其成。正是这样的背景促使黄康开始肆无忌惮。
据悉,在这一期间黄康通过LV Park公司控制的物业,疯狂进行虚假交易。这些物业被转让给各种亲朋好友,甚至包括黄康和张燕的四位年长父母名下,以此骗取贷款。有些受让人甚至是完全虚构的假人,护照也是假的,目的就是为了骗贷。SFO主管Julie Read表示,这些骗贷行为是需要精心计算,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对于黄康来说,房贷的成本远低于商业贷款,骗贷来的钱则被用于地产开发,赚取更大的利润!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法庭文件显示,黄康骗贷案最终损失是42.7万纽币。和5400万骗贷金额相比,只有几十万损失是非常幸运的,这和案发期间是房地产高峰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