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澳大利亚以来,耳闻目睹一些年轻人办理婚姻大事,也亲身见证和参与了一些年轻人的结婚仪式。通过参加这些活动,使我对澳大利亚的婚俗文化有了一些了解。
一、举办婚礼不是结婚的必需程序
在澳大利亚,结婚只需要双方、注册官和两位年满18岁的见证人就可以完成婚姻注册。然后,可以随时随地(anywhere, anytime)举行婚礼仪式,也可以不举办婚礼。有的新人登记结婚后,找一家咖啡馆或饭店,邀请双方家人喝一杯咖啡或吃一顿饭,就算完婚了。
二、举办婚礼的几个问题
1. 婚礼场所
澳大利亚人举办婚礼有传统的和新潮的两种。
所谓传统的,一般指在教堂举行的婚礼。这种婚礼仪式由神父或牧师主持,家人、亲朋好友都必须穿正式的礼服出席,时长大约半个小时。
随着时代的进步,很多人不信教了,或者不愿意拘泥于教堂婚礼的那种严肃正式的氛围了,而是喜欢随心所欲,标新立意。因此,新潮的婚礼形式就变得多样化了,举办婚礼的场所也花样翻新。例如,选择一处风景优美的海滨湖畔或森林草地,或在火车上、飞机上、轮船上、马车上,还有的干脆在自己家的后院举行婚礼。电视节目中还报道过有在跳伞中、海底潜水中举行婚礼的。据统计,在教堂以外举行的婚礼几乎占了一半。
在教堂以外的场所举行婚礼,一般都不是由神父或牧师来主持,而是由民间主婚人主持。这些人称作Civic Celibrant。他们是在经过短期学习之后,获得证书的。每个城市和区镇都有这样的人。结婚人只需付佣金就可以了。
在中国,人们结婚时通常喜欢用红色,因为红色表示喜庆,而在澳大利亚,人们大都用白色,他们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在中国,迎亲用的花轿、汽车都是披红挂彩,澳大利亚这里通常是在汽车头上用白布条拉成一个人字型。如果讲究排场,也有人租用豪华房车。
2. 婚礼仪式的基本流程
(1)主婚人开场白;介绍新人和来宾;
(2)新人家长或其他代表发言;
(3)新郎新娘宣誓;
(4)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5)新郎新娘和两名证婚人在结婚证书上签字;
(6)主持人将结婚证书交给新郎、新娘;
(7)主持人宣布新人双方正式成为夫妻,婚礼结束。
结婚仪式之后,一般要举行喜筵。这里称作Wedding Breakfast, wedding就是婚礼,而breakfast是早餐的意思。不管喜筵什么时候进行,都称作Wedding Breakfast,直译的话就成了婚礼早餐。
在喜筵上,新娘和新郎的父母会发表简单的讲话;新郎对来宾,特别是新娘的父母表示感谢;还要吃结婚蛋糕。有的在餐后还举行舞会。
但不论举行走什么样的婚礼程序,绝大部分新人都会请假去宾馆或外地度几天蜜月。
3. 结婚的费用
在中国结婚,购买家具、办喜酒的费用一般是由男方支出,而在澳大利亚则恰恰相反,所有家里的摆设、日常用品以及办婚礼及喜筵的费用都是由女方负担,男方只需购买结婚戒指,还有婚礼时伴娘别的胸针等一些仪式上需要的小东西。住房一般都是男女双方凑钱购买。
这样看来女方的负担比较重,为了减轻经济压力,女方家庭可能会想一些办法。例如,召开各种名称的聚会,比方说厨房晚会等,出席这种晚会的都是娘家人。他们就是根据不同名称的晚会,为新娘凑嫁妆。厨房晚会就是大家帮助新娘筹备厨房用品,从锅碗瓢盆、刀叉到各式酒具等,床上用品晚会,顾名思义就是准备床上用品。这就帮助新娘一方解决了一些难题。
三、同居也是婚姻
在澳大利亚填写履历表时婚姻状况一栏常设五个选项:单身(SINGLE),已婚(MARRIED),离婚(DIVORCED),分居(SEPARATED),同居(DEFACTO),收关一项为同居即事实婚姻。英语又称LIVING TOGETHER。同居也是婚姻。
DEFACTO 源于拉丁语,意为虽不合法但已经既成事实。事实婚姻是澳大利亚婚俗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既然可以作为某种婚姻状况郑重其事地填入政府印发的表格里,说明这种婚姻形式在澳大利亚是合法的,实际上正是如此。事实婚姻完全由配偶双方作主,无需履行任何法律程序或举行婚礼。配偶(SPOUSE)双方互称恋人、爱人、情人或相好(PARTNER,LOVER,OTHER HALF,BETTER HALF,STEADY,BOY FRIEND,GIRL FRIEND),根据不同的场合的需要或对此关系的不同看法而定。
大部分同居者双方共同承担生活费用,包括房租、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伙食费及子女抚养费等。经济上各自处于完全独立地位。生活中形形色色的问题全靠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协商或谅解来解决。不同于法定夫妻有时顾及法律和义务的制约。
离异后单身父亲(SINGLE FATHER)或母亲(SINGLE MOTHER)的子女抚养费按事实婚姻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困难的一方可申请政府补助。
有人认为成功的同居意味着纯爱情的结合或爱情至上的体现(MARRIAGE FOR TRUE LOVE. LOVE FOR LOVE`S SAKE.),起码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把婚姻作为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这类不道德的行为。也在某种程度上杜绝了为迎合社会舆论、维护子女利益、满足长辈的要求或为保持现有继承权等而勉强维持的名存实亡的婚姻现象。据了解,多数刚刚从不幸婚姻的陷阱里挣扎出来的人,或精神饱受摧残或财产被瓜分干净,再次考虑婚姻问题时大都瞻前顾后,忧虑重重,而同居这种方式免除了他们许多的后顾之忧。
澳大利亚的同居式婚姻丝毫不意味着淫乱。同居双方的抉择大都十分严肃认真。尽管如此,社会不同阶层对此也褒贬不一。如名门望族之后当然要求明媒正娶。认为同居有辱门风或有伤风化的亦有人在。有人认为同居式婚姻造成了更多的单身父母家庭,政府要义务承担其子女的赡养费,加重了政府的负担。
单身父母家庭子女缺少应有的父爱或母爱,容易导致出现更多的青少年犯罪(DELINQUENCY)等社会问题。
澳大利亚移民法规定:在澳临时居住的外国人同澳籍公民结婚或同居,即有权申请澳大利亚移民。所以,通过移民局审查者可得到永久居住权(PR,PERMANENT RESIDNCY)也就不乏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