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领事保护的流程是怎样的?
涉嫌违法是否还能获得领事保护?
因领事保护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领事保护不会为哪些行为托底?
……
对于领事保护的具体范畴,不少华侨却仍然只有模糊的概念,导致解决问题效率不高。面对华侨们形形色色的诉求,外交机构工作人员在开展服务时也常感力不从心。
26日,中国外交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并公开征求意见,领保立法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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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们关心的话题,在条例中均有所体现,还不赶快了解一下?
——被拘留、逮捕或以其他方式被限制人身自由;涉嫌违法;死亡;下落不明;生活困难;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人监护;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条例第3条明确指出,开展领事保护的具体方式多样,如:
向华侨提供利用可行渠道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信息和建议;
向驻在国政府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必要时向驻在国政府提出交涉,敦促公正、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其他可行方式。
因此,针对不同情形,驻外外交机构也会采取相应的介入和工作形式。当然,纵使方式不同,不变的核心是保障华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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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第14条专门对重大突发事件做了说明:如果遭遇武装冲突、政治动乱、严重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需要帮助,驻外外交机构不仅可敦促驻在国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中国公民人身安全,而且在确有必要且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联系、协调有关组织或者机构提供救助。
这标志着,《战狼2》《红海行动》等电影所呈现的,动用中国国内多方资源所开展的撤侨行动,也在法规条文中有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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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身在海外的香港、澳门和台湾中国公民,也可依照条例,获得领事保护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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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的核心,是维护有关对象的“合法”权益。
然而,有人却把领事保护看作触犯法律后逃避制裁的庇护手段,这明显是对领事保护的误读。
长期以来,外交部门始终呼吁海外中国公民遵守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宗教、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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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公布的条例中,对此更有明确表态:
在外国的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遵守中国及所在国法律,尊重所在国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领事保护涉及外交资源的合理分配及使用,不可能搞“大包大揽”“事事撑腰”。
因此,条例第24-26条明确指出,外交部和驻外外交机构发布海外安全提醒并尽到宣传职责后,如中国公民仍坚持前往有关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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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第17条写明,遭遇航班延误或取消,如因航空公司未履行驻在国法律或与当事中国公民订立的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导致权益受损的,驻外外交机构可为维权提供必要协助,但“航空公司已履行驻在国法律及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规定义务”的情况并不属于这一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