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的一部轰动一时的职场大剧《猎场》,里面有这么一个传奇的人物,名为刘量体。事业有成、有责任、有担当,最重要是脑子够用。可就是这么一个传奇人物,为了保护怀孕的前妻,主动跑去警察局“自首”,认下了莫须有的杀人罪,自此一入牢门,终身尽毁。
而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活生生的例子:
夫妻俩吵架,邻里听到声音于是报警,警察到现场做了笔录,把男人带走,还下了AVO(禁制令),但是女人的伤其实并不是男人造成的;
夫妻吵架,妻子因为生气于是报警,说男人打她,警察于是给男人下了AVO并且提起Common Assault(伤害罪)的控告。
根据澳洲相关法律,任何刑事控告一旦警方介入,则警方将变成控诉方,“受伤害”的一方的身份将变成“证人”。所以此时即使“证人”决定撤销对另一方的控诉,也无法左右警察对另一方发起的刑事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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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律师告诫大家:
1. AVO不是刑事起诉,但Common Assault是刑事起诉,如果收到通知,一定要小心应对,马上联系律师,不要忽视或置之不理;
2. 在与警察见面或录口供之前,请先咨询律师的意见,有需要的话可以请律师陪同去见警察或者录口供;
3. 有的客户认为,不想浪费时间和律师费,所以在不认可被控告事件的情况下“认罪”,这种情况,法官是不会允许的;
4. 认罪,是指被告承认警方所起诉的事件都是真实存在的,在法律的范畴内,结合律师的求情,法官会给予考量,酌情判决;面对客户的很多无心之失,安润律师行多次为客户准备材料,法庭上强力辩护,将客户本可能面对的坐牢、取消签证等,成功辩护为仅仅是守行为,不须坐牢,也不须留任何”案底“(刑事犯罪记录)。当然,事后客户也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够成熟,法律知识不够全面,进而愿意更好的遵纪守法。
5. 不是所有的“认罪“都会留有案底,案件性质不同、律师准备的材料和辩护能力不同,都会影响到结果;
6. 如果被告没有在首要次庭审时认罪,就不能享受法庭提供的25%的折扣判决,也就是说,在接下来的审判中,如果您和您的辩护律师不能改变法官的判决,则不享有任何罚款或牢狱期的折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