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工党新政府公布了劳工法改革法案。
顾名思义,工党(Labor Party)的胳膊肘自然往工人(Labor)这边拐。这次的劳工法改革,简单形容就是将国家党执政九年辛辛苦苦往雇主那边拐的胳膊肘,全部拐回来了!!
Jacinda Ardern今天宣布,工党政府将改革90天试用期规定。
未来将只有雇员人数19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才能继续使用90天试用期(90 day trial period),其他企业只能使用另一个概念:考察期(probationperiod)。
两者之间有很大区别:在90天试用期里,雇主不需任何理由就可以解雇员工,除非员工认为存在歧视、骚扰等行为,否则不得以非法解雇为因提出申诉,也就是工党所说的fire at will(随意解雇);而在考察期内解雇,雇主需要提出充分的理由,必须和员工沟通,整个过程更加“可控”!
工党曾在新政中支持让试用期员工对雇主无理解雇进行投诉,并由仲裁人服务在三周内进行裁定,雇主较高赔付额在可达5000纽币,但没有上诉机制。
90天试用期
将只适用19人以下企业
统计数据显示,新西兰95%的企业都是19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但这95%的企业只雇佣了大约29%的员工。超过70%的新西兰员工受雇于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未来只能使用考察期(probation period)条款来解雇员工,因此新法的影响力不容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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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试用期是国家党政府2008年上台后不久就推出的政策,2009年开始陆续实施。先是在小、微企业适用,随后推广到所有企业。
90天试用期首要日之内起就引起了很大争议。
支持者认为这可以让雇主更大胆雇佣员工,增加工作机会,提高就业率;
反对者则认为这一政策会被雇主滥用,90天内可以无理由解雇,雇主往往会走马灯般换员工而无需付出代价。
一份2012年的调查显示,80%的公司在90天试用期结束后保留新员工,但反对者表示这项调查仅针对雇主展开,缺乏对雇员看法的收集。而一份2016年的报告则指出,没有证据显示这一立法显著提高了总体雇佣水平,整体统计数据只提高了0.8个百分点,也没有大幅增加短期雇佣。
总理Jacinda Ardern还将宣布首要批计划,这将会推翻前一届政府提出的一系列措施。
劳工法改革一览
90天试用期(90 day trial period)仅限于19人(含)以下小、微企业;
其他企业可使用考察期(probation period)条款,但必须提出理由,不能非法解雇;
确保员工的茶歇和午餐时间;
员工参与低级别劳工行动,将不会被扣除薪水;
新员工可基于集体合同获得与其他员工相同的待遇;
在雇主更换时,弱势员工可确保薪金收入;
集体合同谈判可包括员工个人收入条款;
雇主必须向新员工提供工会信息;
禁止歧视工会会员;
雇主不再有退出和工会集体谈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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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国家党2014法案,则是一系列对雇主有利的法案。
首先是取消强制性茶歇、午餐时间。按照此前的法律,员工必须有2段10分钟的带薪休息时间,以及30分钟的无薪用餐时间,而修法后雇主可以对员工休息和用餐时间进行调整和限定,但必须予以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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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削弱了雇员在劳资谈判中的权力,比如在工人罢工、消极怠工的情况下,参加罢工的员工也可能会被扣除10%的薪水,且不再强制要求雇主与雇员在他们工作的头30天签署集体合同(collective agreement)等。
国家党的理由是可以加快雇佣关系的工作程序,增加就业信心,并使人们更容易找到工作等。法案引起了工会方面的严厉抨击,认为它削弱了劳工权利,很容易让雇主无视所谓的用工协议,一走了之,雇员们很可能被迫接受低工资、条件苛刻的个人用工合同。
民主政治的较大特点就是左右摇摆,在前行路上不停修正方向!虽然效率欠奉,但保证不会出大错,社会各阶层也都有熬到头的日子。到底无论左右,一条路走到黑的风险太大!大海航行靠舵手,但舵手是人不是神,谁敢保证TA真的看准了方向!?
单从劳工法这方面来说,九年一个轮回,我们仿佛重新回到了海伦·克拉克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