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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4日新近出台的政策!!
根据西班牙第818/2009号皇家法令的第二十一条首要款第二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可以在入境六个月以内,持驾驶证原件及其公证译文在西班牙合法驾车。
得到上述公证译文有下列两种方法:
方法一:
翻译可以根据本馆的模板来做:翻译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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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谨记,该模板文件只当作参考,最终翻译必须与中国驾驶证原件的内容和形式一致 。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相符, 驾驶证持有人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本馆进行核实。(注:西班牙领馆不负责翻译,只做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证明)。
方法二:
向中国国内的公证处申请做中国驾驶证的公证译文,然后向当地政府外事办公室申请双认证。
根据法例,外国驾驶证在西班牙的临时使用有效期为前六个月。该期限过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适合,可以办理西班牙驾驶证,而不能继续使用外国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