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电,新的失业保险劳资协议11月1日开始实行,有效期3年。新协议中的新规将可在2020年底以前为失业保险金库节约20亿欧元,然后在理想运作状态下,每年再节约9.3亿欧元。这些新规只涉及新的求职者,主要规定如下:
此前,失业者从50岁起被列为“大龄级别”(FILIERE SENIORS)失业者,只要进入这个级别,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补助金)的最长期限就从24个月延长为36个月。新的规定把这个年龄界限推迟到55岁,同时设立53岁至55岁的中间阶段,在这个阶段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期限为30个月,如果失业者参加培训,领取失业金的时间可额外延长6个月。
50岁至55岁的失业者想要接受培训,其个人培训时间账户(CPF,COMPTE PERSONNEL DE FORMATION)上的培训时数可以增加,最多增达500小时。
这些措施逐年增强,到2020年应带来初步节约效果,届时每年应可节约4.3亿欧元。
此前,劳工要想享受失业补助金,必须在最近28个月期间至少曾工作610个小时或122天。新的协议保留610个小时的规定,但把按工作日历计算的122天改为实际工作88天,这样,曾连续从事极短期合同工的失业者将可更容易获得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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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同工同酬的原则,改变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目的是在享受失业金方面终止长期工比短期工(譬如连续做短期工,每次工作不到一周)有利的局面。
加上失业保险的享受条件放宽,在运作理想的状态下,新的计算方式应可每年节约5.5亿欧元。
旧的劳资协议规定:领取高额合同结束补偿金的失业者,在合同结束后必须等待最多180天才可领取个人的失业补助金。新的规定把这个期限缩短为150天。估计到时这项措施将为失业保险金库增加5300万欧元花费。
与此相反,此前,想要开公司的失业者不受上述延后发放的限制,现在必须等待150天才可领取失业补助金。这项措施将可节约3400万欧元。这类失业者如果领取高额合同结束补偿金,必须等待一段时间才可申请一笔“创立公司或收购企业的补助金”(ARCE),金额相当于申请人可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余额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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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份起,雇主在所有的合同上缴纳的失业保险征摊金的比率提高了0.05%,从4%上调到4.05%。但这是一项“特殊的”措施,最多实行36个月,每到实行周年时可能改变。这项措施每年将为失业保险金库带来3亿欧元额外收入。
2013年设立的一些措施取消,这包括对以不到3个月的短期合同雇工的企业加征失业保险征摊金,对以长期合同(CDI)雇用26岁以下年轻人的企业免除3个月的失业保险征摊金。这些措施取消后,每年将可节约600万欧元。
只有一项措施维持:在18个月期间,对合同期自1个月至3个月“一般惯例的短期合同”加征0.5%的失业保险征摊金。这类合同没有限制、没有期限、不能续约、没有“法定间隔期限”(LA PERIODE DE CARENCE)(在短期合同结束后,雇主必须遵守一定的间隔期限,待期限截止之后才能续签短期合同)、不支付合同结束补偿金。目前在30个职业和行业里允许使用这类合同。
由于就业市场上短期合同激增,劳资双方协议由“大量使用”这类合同的有关行业协商制定有关的“调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