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我写过这样的文章,就是如何在新西兰购买房子,其中也提及了必须注意的事项。但是很少人阅读过,或者自己在购买房子之前去做足功课,导致买了问题房屋,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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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再有钱的人,买一栋房子到底都不会跟买一颗白菜那样不慎重吧,可是就有很多人会犯这个毛病,一看图片,房子漂亮;二看价格,嘿,便宜,三看经纪人,嘿嘿,华人,沟通没有问题,掏钱吧,其他事情就不管了。其中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太相信海外的华人,以为海外华人都不会像国内的那些同胞那样会欺骗他们。大错特错!国内华人的有的毛病,海外华人一样不缺,甚至更具有欺骗性,尤其是在金钱面前。他们会欺负新移民不懂英文,故意隐瞒很多事实,让你上当,却有口难辩。同一个体制下教育出来的人,换一个环境之后,更会看人下菜,你不懂英文,不谙当地的律法,太好了,骗你没商量;如果你懂英文,合同书看得行云流水,并且一定会请律师去把关,那么他就会按照规矩办事,不敢欺骗你了。
我说这话会伤很多爱国华人的心,但是的确如此,在海外,欺骗自己人,敲诈自己人的,大多都是自己的同胞哦。
今天就看到一个朋友给我的消息,说她的一个创业移民的朋友在奥克兰买到了一栋漏水屋,这个房子肯定租不掉,租房公司让她去告房东,或者是房屋经纪人。她去找了几个律师,要么不接案子,要么还没有办案子就要钱了,当然找的都是华人律师,我相信,她买的房子包括她的房屋经纪人都是华人,因为她根本不懂英文。她来问我怎么办?是卖掉这个房子还是花钱维修这个房子,还是去告房东和房地产经纪人?
这个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如果事先对奥克兰的房屋购买事项研究过,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先说说什么是漏水屋,俗称Plaster house。
漏水房的概念一般是指1992年之后到本世纪头几年间建造的房屋以及公寓,使用单片整体式外墙结构即Monolithic Cladding的。在新西兰Monolithic Cladding式外墙主要有三种形式:分别是水泥纤维板fiber-cement,石膏板或灰泥外墙stucco和石膏聚苯板coated polystyrene,从外观上看,这些房屋绝大部分具备整体性外墙的特点,并经常被赋予“地中海式”建筑的形式。
由于新西兰在1992错误地降低了全国建筑标准,导致从那时起的外墙材料和框架结构之间,缺乏可抵御渗水的空心腔,同时由于窄檐式房屋及缓坡、平坡式屋顶的大量出现,再加上90年代开始一些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人员上岗操作等综合因素的影响,终于为新西兰建筑史上的一场恶梦的诞生铺好了温床。到了1995年,建筑规定的改变允许处理程度更低的木材,用来建造建筑框架,使得情况进一步恶化,终于造成了这个问题在几年之后大暴露。这类房屋的水漏入后,由于散不出去,容易影响到处理不足的框架木材,从而给房屋的结构造成损害。在问题逐渐暴露以后,到了2004年建筑规定重新修改,要求外墙和框架之间要为可能的漏水留出空隙,但从2002-2003年开始,之前的恶果已经显现,上万幢房屋受到影响,成为整个漏水屋时代的牺牲品。
业界目前多引用最近一次调查的数据,即2009年普华永道的调查,其结论是1990年代到本世纪初新西兰建造的漏水房有42,000栋,大部分集中在奥克兰。估算的维修费用共计113亿元,相当于今天的124亿元。(来源:新西兰先驱报)
这个朋友购买的就是这样的漏水屋,也就是外墙称为polystyrene的房子。这样的房子外表看起来都很洋气,土地也大,但是价格便宜,不知道的人购买之后,后患无穷。有的房子虽然购买的时候没有存在漏水的问题,但是不能保证以后就不漏水。而且这样的漏水屋维修起来跟重新造一栋房子的费用都差不多了。所以万万不能购买。
这个朋友购买的这个漏水房子是已经出现漏水的现象了,她犯了几个致命的错误:
首要,她没有请房屋调查人员来检查这个房子是否有问题;
第二,她自己都没有仔细看过这个房子,因为既然房屋租赁公司都发现了问题,她怎么会不知道房屋漏水的问题呢?
第三。她没有让房地产经纪人逐字逐句解释房屋的状况,包括建材,而是听凭经纪人忽悠;
第四,她犯的最严重的错误就是,她没有请律师看过这份购房合同!如果请律师看过这个购房合同,那么前面三条都没有认真执行都不算大问题,律师会逐字逐句跟你解释这个合同的问题,而 房屋漏水的问题,一定会写在这个合同里,只是英文的,字很小,或者在收关一段,房地产经纪人根本不可能告诉你。这样只要你一签字,那么你就认可了这份合同,那么就跟房地产经纪人没有关系了,你即使后来发现了问题,但是你已经签字了,你也拿经纪人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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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西兰购买房子是一定要请律师看过购房合同然后才能签字的。这笔钱一定要花。如果是认真负责人的房地产经纪人一定会要求你把购房合同给律师看,如果遇到只是想赚钱,欺负你什么都不懂的经纪人,那么他就会以你不要花这个律师费啦,这个房子没有问题啦,这样的借口不让你找律师看合同,那么这样的房地产经纪人你就要小心了。
另外,在新西兰买房子,很好不要买私售的房子,因为你跟房子的主人打交道,以后发生的问题,你官司是打不赢的。找一个可靠的房地产经纪人是你买卖房子的保证,当然你自己也要清楚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程序。其中律师的介入是不可缺少的。不要省这个钱,你花了几十万买了房子,难道不舍得花一千纽币请一个律师看合同吗?如果上面这个朋友请了律师事先看过购房合同,然后还出现了问题,那么就是律师的责任了。
另外你的签字很重要,在新西兰千万不要随便签字,你签字就表明了你认可了这份合同,你全部看了这个合同。等你签字完之后,再发现问题,要诉讼就很麻烦了。这个朋友后来去找华人律师,要么不接案子——知道打起来有难度,要么还没有接案子就要钱,不过这个事情倒是可以理解,因为你跟律师说话本来就是按小时收费的哦。
那么现在怎么办呢?再把房子卖掉?有几个人会像你这样蠢来接手这样的房子呢?就是遇到像你这样蠢的人买了你的房子,然后醒悟了,然后气愤了,然后要告你和房地产经纪人了,你忍心吗?你不害怕吗?你身上发生的事情也会发生在那个接手你房子的那个人身上。
那么继续维修?你要花多少钱来维修呢?你需要投入多少资金和精力?
就这样自认倒霉吗?不,还有一条路可以走,你去请洋人大律师给你打官司!洋人律师是不会参与到华人律师与华人经纪人里面的利益关系里的,这个案子完全可以告赢。最简单的一条,因为你不懂英文,而华人经纪人没有把漏水的情况跟你解释清楚,而这个是这个房地产经纪人的责任,他必须给你解释清楚的,如果他没有解释,这就是他的过失,他就要承担这个后果,在房地产经纪人没有解释清楚的情况下,你就签了字,这个责任也在房地产经纪人这里,这也是你要打官司的目的。但是你告房东是没有道理的,房东只是把房子交给房地产经纪人,一切都由这个房地产经纪人来处理的。所以你要告的是这个房地产经纪人和他所在的公司!
你不懂英文没有关系,你可以请一个懂英文的人,帮你跟洋人律师进行沟通,洋人律师一定会接这个案子的。只要洋人律师发一道函到这个华人经纪人和他所在的房地产公司,那么他就吓尿了,严重的,他就会被吊销执照,公司也会被罚款,所以他一定会选择私下和解。
你这个时候就不要怕花钱了,你是花巨款忍气吞声维修房子还是用十分之一的钱去打官司呢?当然是去打官司,但是一定不要再找华人律师啦,找洋人律师哦,你就可以挽回你的损失,否则你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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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当你想在新西兰购买房子的时候,切记,一定要知道在新西兰购买房子的过程,一定要事先知道什么房子可以买,什么房子不可以买,不要听缺乏职业道德的房地产经纪人忽悠;一定要找一个可靠的房地产经纪人,如果你们不知道哪个房地产经纪人可靠,至少在奥克兰东区,可以来问大头妈我啊,我知道哪个房地产经纪人是可以信任的。
我的房地产经纪人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很多华人房地产经纪人为了多卖房子不择手段的事情,都是欺骗新移民。他说,做这样的事情,天主是不会饶恕的,一定会有报应的。
现在我们管不了那些缺德的房地产经纪人,但是我们可以管住自己的口袋啊,记住我的话,你就不会上当受骗了。
后补一个实例,我也看上过不少很便宜的,看起来很漂亮的房子,我就跟我的房地产经纪人朋友说,他一查,就跟我说,不要买,这个房子是Plaster house;或者说,这个房子在高压线下面,不要买……他甚至能亲自先跑到这个房子去看看……能这样提出中肯意见的房地产经纪人,才是值得信任的房地产经纪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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