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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税务居民的定义
随着美国投资移民人数也与日俱增,合理避税保护个人资产在国外是常态。然而,面对一些移民国家税法的完善和复杂,如何避税也是新移民的难题,首先我们先了解下,何时才是被认作为税务居民。美国税务居民在美国税法中的定义中的依据重要是三个测试标准(Tests)。
首要个测试标准是公民测试(Citizenship Test)。即所有的美国公民,无论身居何方,在美国是否居住,都属于美国税务居民的范畴,需要向美国国税局进行美国税的申报。
第二个测试标准是绿卡测试(Green Card Test),即所有的美国绿卡持有人,无论身居何方,是否在美国居住,也属于美国税务居民的范畴,需要向美国国税局进行美国税的申报。这个测试标准实际上是决定了广大中国赴美国投资移民的美国税务身份。即无论美国绿卡持有人一年身居何处,是否在美国居住过一日之内,都需要向美国国税局进行美国税的申报。
以上这两个测试,美国国税局最近几年的检查力度是比较大的。美国国税局最近一两年强力推行的的海外自愿披露要求(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Practices),就是为了不断提醒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记住自己对于美国的纳税义务,海外的收入也是美国税的征税收入基础。对于那些以前海外收入部分没有纳税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如果能够自愿披露,补交税款,就会免受高额的税务罚金。如果不自愿披露,一旦被查出,那么罚款额度会非常高,情节严重,甚至会有刑事处罚。
除了以上的两个测试,另外一个测试标准也是很多中国公民可能会触及的,这个是“
实际居住天数测试(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如果一个非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居住时间满足以下的情形,那么他会被认定为美国税务居民。居住时间的具体要求是:
1. 当年至少居住在美国31天
2. 在过去三年在美国至少居住了183天。居住的183天的计算方式为:
a. 当年在美国的所有天数
b. 前一年在美国居住的天数算1/3
c. 再前一年在美国居住的天数算1/6
这对于很多中国公民,频繁在美国进行商务活动,或者长时间在美国探望自己的孩子的,很容易达到。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按照美国税法,理论需要向美国国税局申报美国税。当然,这部分人群,如果不希望交美国税,也可以向美国提交表格8840,通过向美国国税局证明自己和外国的关系更近,避免美国税的问题。
注:以上内容相关数字,收关还请与美国注册会计师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