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天送完女儿上幼儿园,老爸就没事干了,就自己给自己安排了很多活动:华人服务社学英文,作义工,图书馆看报等等,还有时间,就四处散步。在这儿一年的时间,把周围几个区都视察了一遍,还是徒步的,足足磨破了两双鞋底!常在路上走,哪能不迷路。话说有一天,老爸就走迷路了。要说老爸属于方向感很好的人,无奈悉尼这路吧,横不平,竖不直,感觉是那个方向吧,走着走着可能就弯到别处去了。这天爸爸在一个岔路口就有点儿疑惑,拿不准应该走哪条路回去,站了一会儿,看见一对洋人夫妻过来,老爸就走上前问路。老爸先说出我们住的那个区名:Ashfield,然后用手朝一条路比划一下,再朝另一条路比划一下,再用征询的眼光看着对方。那两口子立刻明白了,也用手比划出该走的那条路。爸爸不失时机地说了句 三克油,就开步往回走了。不料走了没多远,那对洋人夫妇又开着车追上来了,估计他们在附近住的,比划着让我爸上车,要送他回去。盛情难却,老爸上了洋雷锋的车。开了一会儿,老爸赫然看见我家附近那个公园了,立刻拍着司机的座椅用家乡话大声招呼:就是这儿,就是这儿!那两口子又"听懂"了,赶紧停车放老爸下来。自此之后老爸出行更有信心了,他认为老洋人们都不错,而且还能"听懂"他的英文和方言,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