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有了这份销售经历之后,我把它写到了我的简历上,拿下了当地相机店的销售工作。但是这一份工作也来之不易。店里要求我必须免费工作一个月才能正式入职。我告诉经理如果我到月底没有完成他预期的销售量,我就走人。 后来我从Cameras West(现在关门了)到Silos(也停业了)再到Video Only(别想多了,只是卖录像带的),不管在哪里做销售,我基本上都是业绩最好的,因为我花了所有业余时间去了解我卖的东西。不上班的时候,我会去其他卖电子产品的店看看他们的产品,在他们的销售人员身边逗留,“偷师”他们的推销方法。 我也会在Tower Books的杂志上看产品评论。我只是想比别人更了解我所做的事。我很早就知道这种方法是可行的。不到两年,原来时薪5.25美元的我年收入超过了4万美元。那一年我20岁。 在Video Only工作让我初尝娱乐业的甜头。 Peter Edwards,也就是Video Only的老板,为销售人员建立了一套基于销售利润的抽成系统。我们会拿到一张列着出售商品的“成本”和店里售价的单子,销售人员有权在这两个价格的范围内决定最后的售价。到了月底,谁的总销售量中利润值越高,谁就能得到最高的抽成。 我喜欢这种自由,它教会我如何在手忙脚乱中做好生意。以后我要在我的员工身上效仿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