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收入比是用于衡量一地房价是否合理的通用指标,由房价除以家庭年收入得取。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房价收入比过高,简单地来说,就意味着当地的房价太贵了,也就是说本地老百姓无法负担本地住宅。但在大温地区,能从这一数字中得出的结论似乎更多一些。根据加拿大统计局(Statistics Canada)新近提供的分析数据指出,大温地区的房屋价格较业主的收入中位数高出9.1倍,是加拿大房价收入比较高的地区。而前两天出台的地产数据刚刚证实大温市场又已经开始火爆,这说明了温哥华楼价与居民工资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关系。如果说9.1的比值已经超出3-6的合理区间很多了,那么,再与个别地区对比看,9.1又显得极为温和了。西温地区的房价是区内业主收入中位数的20倍。UBC大学赠地A选举区(Electoral District A),房价比业主收入中位数高出17.7倍。加拿大统计局对此分析认为,在西温,屋价与收入之间差距大,主要由于区内屋价高昂,房屋价格中位数为270万元;在A选举区中,两者差距大,则是因为业主的中位数收入较低,平均为68,800元,也是大温地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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