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还记得2013年韩国那部关于性侵女童的电影《素媛》吗?
那部片子根据韩国真实案件改编,被性侵女孩当时才8岁,而这起事件的凶手,明年即将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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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电影《素媛》改编自真人真事惨案,案件发生于2008年,当年小女孩「素媛」只有8岁,惨被凶手赵斗淳强暴,时任韩国总统李明博出面向国民道歉,并承诺尽快修改跟强奸(尤其是强奸幼童)的法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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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改编自真人真事惨案,小女孩被强暴后,终身受创。(剧照)
2008年12月11日,赵斗淳在教会洗手间内强暴一名只有8岁的女童,令她肛门及性器官丧失80%功能,造成永久性伤害,更需要安装人造肛门及终生使用尿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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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素媛」需安装人造肛门和终生使用尿袋。当年,年仅8岁的娜英在接受心理治疗时,画了一幅画,在被问道这幅画表示了什么时,她稚嫩地回答道:
“我希望他被关60年,只能吃拌着土的饭,只能和虫子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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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斗淳强调自己「饮醉酒」和「记不起当时的事」,本应判处15年的刑期,获减刑3年,将在2020年12月刑满释放。
近日,60万韩国国民在韩国政府青瓦台请愿版面联署,要求为她翻案,事件终于逼使韩国总统文在寅下令有关部门彻查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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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赵斗淳事件」同样有超过60万韩国民众请愿反对他出狱,可惜韩国政府发言人曾响应称,在现行诉讼法律体系下,本案不会重审。
不过赵斗淳的事年发生在2008年12月,至今已经超过了10年大限,相信这也是不会重审此案的主因,如无意外他将在2020年12月刑满释放。
很多韩国网友呼吁,政府在面对此类罪犯出狱后无法看管的问题时,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
“梅根法”的签署,让美国儿童有了保障
在美国,性侵儿童是重罪。
不管当时的情况如何,也不管是男女,只要成人与未成年少年儿童有性关系,有人举报,提起诉讼,一旦确认属实,成年当事人就会被判强奸罪。关于处罚,各州法律不尽相同,20年监禁最为常见,也有严重情况的会被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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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律中的“梅根法”是专门设立保护儿童的法律。梅根,就是一位被性侵的女童的名字。在1994年,年仅7岁的梅根遇到有性侵前科的罪犯,这个罪犯将她性侵后残忍杀害。这个案件当时引起了全美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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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众的呼吁声中,克林顿总统在1996年签署了这项纪念梅根的法律,规定建立性罪犯和骚扰儿童罪犯的档案,并将有前科的性侵罪犯的个人资料公开在网络上,这些资料包含照片和个人信息,随时可以被人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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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他们也不得居住在幼儿园直至高中校园半英里以内,从而减少可能的再犯罪。而且不管他们以后搬到哪里,都要先到当地警察局备案。他的照片、地址、特征,甚至工作单位、开车的型号、常去的地点都要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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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犯罪者必须每90天去警察局报到一次,如果他们留了胡须或者外貌上有任何改变,一定要通知警察局。各州也必须知会这些罪犯入住的社区,让人民有所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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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多个州规定,性侵犯罪者出狱后都需要带GPS脚环和手环,受到警察24小时的监督。当他们靠近学校的时候,监控者就会收到信息。如果自行拆除手环,就会被立刻逮捕。
甚至在监狱里,其他罪犯也都会惩罚犯下性侵儿童罪的人。犯下性侵罪的人会被其他罪犯实施暴力,包括性暴力。尤其是强奸儿童的罪犯,一定会被狠狠修理,弄不好会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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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有这样一旦发生绝不宽容的法律和社会压力,很大程度上威慑了犯罪分子。因为惩罚力度很大,只要罪犯在施暴的时候想想后果,受害人可能就会免于这场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