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4月23日电 据缅甸金凤凰中文报援引缅甸投资与公司局(DICA)发布的消息,缅甸投资委员会(MIC)2018年4月20日发布通令,宣布批准国内外投资者在教育领域进行投资。
依照通令,缅甸国内外企业可开办私立基础教育学校(Private basic education school);私立技术、职业与培训学校(Private technical, vocational and training school);私立高等教育学校(Private higher education school);民办主体性学校(Private subject based school);在缅甸教育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定下开办的私立学校(Private school designated by the Ministry)。所有私立学校须按照教育部和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的课程或国际课程进行教授。
根据对国内投资者规定,缅甸公民或缅甸机构可全额开办私立学校;缅甸公民或缅甸公民机构或相关政府机构可同外国人或外国机构或外国政府机构合资开办私立学校。
根据对国外投资者规定,外国人或外国机构或外国政府机构可全额开办私立学校。
以上私立学校须依照《缅甸投资法》、《缅甸投资法实施条例》、缅甸投资委员会通令和2014年《国家教育法》经营教育服务行业。
据悉,在有关私立学校、技术职业与培训学校、高等教育学校等学校的法律、实施条例未颁布前,经营以上教育服务行业的国内外投资者,须遵守本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