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雇主担保186/187新生意要求放宽

来自:雯雯 0 0 2014-10-12

   自2014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雇主担保186、187类别对于新成立生意的要求进一步放宽。
 
 之前186、187类别对于新成立的生意要求需要在申请提名前至少已经营6个月以上的条款已经被取消。这意味着放宽了对于雇主的要求,因此对于186、187申请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另外进一步明确了对于新生意的解释:新生意是从ABN/ACN注册后并实际运营开始算起,并需要提供每个季度完整的BAS。这条规定意味着,对于虽然已经成立了相当长时间但是却因为更换生意所有者或因生意结构调整而注册了新的ABN/CAN的生意,会被认为是新成立的生意。详情请咨询上海一玖顾问!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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