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华人购房者慢慢都会开始考虑两个问题,如何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子女?自己百年之后,子女如何继承自己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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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有一条法规是——死亡时视同出售。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人死亡的时候名下的资产要进行清算,如果资产实现了增值,则需要缴纳增值部分的税。
大部分国人还是希望能给孩子留一份家产,那么怎么合理的避开高额的遗产增值税和身后的收关一次收入所得税呢?
今天就来简单讲讲在加拿大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比较常见的几种方式,以及这些方式的优点和缺点。
01
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低价卖给子女
用比较低的价格,比如1块钱将自己的房产卖给子女。
这样父母在这次房产交易中就不需要缴纳房产增值税,但是如果子女将这套物业作为投资房,再卖出时就需要缴纳大额的房产增值税。
如果只是一套物业可以考虑通过这个方式将物业赠予子女。
如果是多套物业,通过这个方式转让给子女无疑为以后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02
将现有的房产变现,赠予子女
这种现金方面的赠与优点是不需要缴税,一般来说孩子应该更喜欢。
缺点是对于想把自住房留给孩子的家庭来说,这一方案就没有可行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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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帮孩子承担买房首付
这种方式,首付作为给子女的无息按揭,子女卖房子时需要归还这笔首付。
实际操作中,子女在卖房时父母不要回首付即可。
缺点是首付按揭的档要由律师来制定,手续操作相对繁琐。
04
遗嘱继承
父母立下遗嘱表明百年之后将房产直接留给子女,这样可以更大程度的保障父母的老年生活,防止子女在自己去世前分割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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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遗嘱继承的不足之处为当子女在未来需要抵押资产或出售房屋的时候,需要进行遗嘱鉴定,需要收取一定的鉴定费。
05
设立信托
通过遗嘱将房产信托,然后转移给子女。
这个方法由专业的公司处理相关的房产和继承事宜,可以合理避税,但是这个办法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手续太过于繁琐,只适用于大宗资产继承。
06
将孩子的名字加到共有产权人
加拿大房产登记有两种方式:共有产权和联名产权。
夫妻双方以共有产权的方式登记房屋的产权,一方一旦过世,在世的另一方便自动获得房屋的拥有权。
这时,在世的另一方即可在房屋共有产权人加上子女的名字,父母均过世后子女可以直接继承房屋,无需缴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