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继续。。。在选择新店的时候,由于时间紧且有点跟原房东治气,所以,在考察的时候不是太仔细,当然也是因为没经验,毕竟是自己找的第一间店。我们光注意到大小和位置,以及租金多少,忽视了一些细节,常言道,细节是魔鬼,这个魔鬼再次把我们带入泥潭。 以下可是血泪教训,而且是花重金买来的,千万要注意看。新店是一个空了三年的店,挨着FOOD COURT,位置比原来好,人气比较旺,可等我们费了好多时间和银子把店装修好后,我们才发现一下问题,这个店空调不行,而且排气管道漏气,每到午餐时间,满屋的油烟味,而且夏天店里浯浯渎渎一点不凉快,可惜了我高大上的装修和一屋子的画和精美礼品。按照澳洲法律,像空调这种公共设施是由商场管理公司负责的,费用就包在我们交的管理费里。于是,我就跟管理员口头反映,说了多少次,再加上我刚搬店事儿多,又要招呼生意,跟的不紧,一个多月没音讯。后来听有经验的人说,这事儿说不行,得写信。这样正式而且可以留档,容易引起对方重视。于是,我开始写信,一封,两封,三封,终于有效了,管理公司终于派了一个市场经理过来,没错是市场经理,不是维护经理,一个高大的爱尔兰妇女,抽着鼻子里里外外嗅了一圈,最后来一句“Nothing at all”,然后顺手把我那封信还给了我,这可把我给气着了,这不是瞪眼说瞎话吗? 从这事儿上,再次证明了某些人的人品和道德水准。我这人有点格色,最受不了的是撒谎,一遇到这事儿,就有点搂不火,这可是生意人的大忌啊,这脾气给我惹了大麻烦。我一气之下,就给管理公司写了封EMAIL,你如果不修空调我就停止付你的管理费,直到修好为止。 为此,我还专门查了一下法律,还真有这么一条,大意是如果公共设施有问题,租户可以暂扣管理费。我心想,咱占理,又有法律依据,怕他个啥。经过几轮较量,他们竟然给我发了律师信,说我欠租。如不按期付清就关我店,我一看这,犟劲又上来了,马上修书一封给对方律师,解释说我没欠租,只是欠管理费,这两者在合同里有清晰界定的,可是对方根本不理会,终于有一天我的店门被他们换了锁,我记得那一天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天,好像太阳突然一下就没了,到现在都没出来。也让我开始认真思考我来澳洲的选择是否正确。